财产保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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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立案时或者案件受理后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除提交仲裁申请相关材料以外,还需另行准备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落款标注目标法院)、保全担保书两份;
2、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工商档案复印件等)、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各一份。如有被保全人的财产线索,也应当一并提交。
因各地法院对财产保全的要求稍有差异,为确保财产保全程序的顺利进行,建议当事人可事先就保全问题直接向相关法院咨询或查询相关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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