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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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2024-04-30 68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充分发挥仲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优势和作用。4月29日,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参加了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在新华广场组织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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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于波就全区上下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重要意义,以及《条例》的亮点方面进行全方位解读,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总体要求与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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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妍围绕营造多元化调解氛围、打造多元化调解格局、建强多元化调解队伍三个方面就首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了着重强调,并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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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民法典》《仲裁法》等宣传资料及物品。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赵海蓉、乔斐向群众普及仲裁法律知识、讲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的新规定新举措,并就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调解、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条例》及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多元化调解氛围,打造多元化调解格局,建强多元化调解队伍,推动首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编辑:呼仲委 来源:本站